必一运动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,近日,泰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,其中一例是:泰安市泰山区某服装设计店生产车间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未设置指示标志案。
2024年5月10日,根据《全区第二次安全隐患集中清缴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执法人员对该服装设计店检查时发现必一运动,该单位生产车间安全出口必一运动、疏散通道未设置指示标志必一运动。经核查必一运动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五条第(二)项必一运动,结合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(裁量细则)第40号第1档的规定,对赵某某(系泰安市泰山区某服装设计店经营者)作出罚款0.3万元的行政处罚。